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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法令事前公示内容

  安全出产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则,市应急管理局为滕州市安全出产行政法令机关。依据《滕州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组织和人员编制规则》,市应急管理局内设的归纳和谐室、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室、安全出产根底室、科技和信息化室、政策法规室、防汛抗旱和归纳减灾地震地质室、火灾防治管理室为承办组织。

  承当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职业安全出产根底和法令作业;依法监督查看相关职业出产运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出产法令和法规和规范状况,担任安全出产法令归纳性作业,辅导法令计划编制、法令队伍建造和法令规范化建造作业。承当化工(含石油化学工业)、医药、风险化学品出产运营、烟花爆竹运营安全出产监督管理作业,依法监督查看相关职业出产运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出产法令和法规和规范状况。辅导全市安全点评检测查验组织监督管理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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